深圳研究院下设研究中心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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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6-03 11:2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十三五总体规划》精神,搭建科技创新与产学研用平台,充分对接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优势资源,促进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现就在深圳研究院下设研究中心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必要性紧迫性

必要性1: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是当前我国开放程度和经济活跃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对高校及科研院所在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工作持开放、包容态度,积极为学校在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争取更多产学研合作搭建平台。

必要性2:深圳市面向全国开放科研项目申请,但所有申报项目必须为深圳市本地注册科研机构。故全校所有科研项目需以深圳研究院为申报单位,申请深圳市或广东省科研项目。

必要性3:深圳是全国科技成果的最大聚集地和最大转化地,在深圳设立研究中心可以直接面向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需求开展产学研对接。

紧迫性: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学校有望直接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并承担深圳市功能性实验室的建设任务,获取深圳市在科教平台物理空间、经费资助等方面支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建设。申报成立研究中心是申请深圳市功能实验室的必要条件。

二、目标定位

深圳研究院下设研究中心定位是各二级学院或重点实验室设在深圳研究院的实体性质科研平台,发挥学校学科、人才、科研等综合优势,主要面向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服务大湾区经济建设。

三、运行管理

申请注册:由各二级学院或重点实验室提出具体建议方案,报科发院;科发院向校务会汇报成立“中国地质大学深圳**中心”相关事项;校务会审定通过后,发文执行。

运行管理:以方案提出学院或重点实验室为主进行管理,深圳研究院辅助管理。

四、注册流程图示

五、报请研究确定事项

1.学校同意成立中国地质大学深圳**中心;

2.确定该中心挂靠在深圳研究院;

3.明确该中心主要负责人。


该细则于2019年6月5日起执行,具体细节由深圳研究院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深圳研究院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