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四类人员取证培训报读指南1106
发表时间:2019-07-27 00:15 为加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中国地质大学深圳研究院开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四类人员取证培训”课程。(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及范围 适用范围: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对象:深圳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的主要负责人等四类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自身安全生产责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掌握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业务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及内容 (一)培训时间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安全管理人员首次培训教学总学时不少于32学时。 (二)培训内容 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培训大纲,我们的教学内容如下:
四、考试及证书颁发: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四类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统一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采用电子证书形式,不再发放实体证书。 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可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yjgl.sz.gov.cn/)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专题”或深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的“服务互动—考试服务”栏目,查询电子证书信息。 五、培训报名条件: 凡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初级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 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3年; 2、具有大专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 3、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大专以上的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一年。 六、报名资料(以最新通知为准) 1、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请表(原件,附件2) 2、身份证(出示原件核对) 3、近期彩色白底免冠1寸照片(纸质原件1张,并提供电子版) 七、培训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中国地质大学产学研基地9楼或定制培训地点 详情咨询:0755-26712110
中国地质大学深圳研究院 2019年7月19日 |